外国专家来华手续办理
外国专家来华手续办理
一、入境前手续
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函。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人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4)申请人简历,载明申请人工作经历及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以及详细的出生地址和联系方式(外文需要中文翻译件,其中外文是指英语之外的其它语种);
(5)申请人最高学位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7)随行家属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复印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需要当地大使馆进行公证);
(8)申请人及随行家属体检证明复印件(如暂时没有可入境后再进行检查);
(9)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10)护照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
(11)被要求的其它材料(合同)。
办理地点:崂山区同安路189号103房间
电话:0532-88913226联系人: 朱峰(处长)
2.《邀请确认函》:
(1)《邀请外国人来华呈批表》;
(2)邀请函(我院出具);
(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5)简历(外文需附中文翻译件);
(6)担保函(保证外国专家在青岛期间遵守法律法规);
(7)最高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书复印件(至少学士毕业两年以上,外文需附中文翻译件);
(8)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供亲属家属关系证明的认证(我国驻外使馆领事处提供);
(9) 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档案盒中,用完到203复印);
(10)送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民航大厦(香港路家乐福对面)618房间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赵光亮处长/李老师
电话:85806389 传真:85806326
注: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邀请确认函》及我院自己出具的《邀请函》原件寄给外国专家本人以办理来华工作签证(Z签证)。
二、入境后手续
1.《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
外国专家入境24小时之内务必需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临时户口登记》,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护照。未能及时办理住宿登记的外国专家,在青岛办理签证延期时将会接受一定的经济处罚。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需携带护照原件、复印件、学校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证书复印件、照片至少4张、外国专家需早上空腹,体检费用约545元/人。
地点:福州南路85号山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路和江西路交叉口),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00, 电话:80887796。取件时间为三天后的下午。
3.《外国专家证》: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的函;
(2)申请表;
(3)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及入境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及存根复印件;
(6)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及入境签证复印件;
(7)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8)申请人及随行家属小二寸照片各一张(请将姓名写在背面);
(9)申请人及随行家属《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10)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11)学校同意购买的保险证明或者是外国专家本人提供的保险证明(外文的需要提供中文翻译件);
(12)被要求的其它材料。
办理地点:崂山区同安路189号103房间(每周一、三办理)
电话:85913226联系人:朱峰(处长)
4.《外国人居留许可》:
(1)《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
(3)临时住宿登记;
(4)护照原件、复印件及Z签证复印件;
(5)《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8)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交护照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办理地点: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 宁夏路272号
三、外国专家续聘/转聘
外国专家续聘
1.《外国专家证》延期: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的申请函;
(2)申请表;
(3)《外国专家证》原件、复印件;
(4)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及居留许可复印件;
(6)护照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8)被要求的其它材料。
办理地点:崂山区同安路189号103房间 103房间(每周一、三办理)
电话:85913226联系人:朱峰(处长)
注:如外国专家在青住址、护照号码等发生变更,其专家证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变更的函。
2、申请表;
3、《外国专家证》原件、复印件;
4、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
5、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6、护照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
7、被要求的其它材料。
办理地点:崂山区同安路189号103房间 103房间(每周一、三办理)
电话:85913226 联系人:朱峰(处长)
2.《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
(1)单位介绍信;
(2)《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3)护照原件、居留许可复印件;
(4)延期后的专家证原件、复印件;
(5)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6)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交护照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
办理地点: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 宁夏路272号
外国专家转聘
如果需要从其他单位转聘外国专家,需要提前联系原单位详细了解该外国专家工作表现及个人情况,确定聘请后需向原单位要推荐信、合同终止证明及原专家证注销证明后办理相关手续。
1.《外国专家证》: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转聘的函。;
(2)申请表;
(3)《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4)护照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
(5)原工作单位的合同终止证明、推荐信及原专家证的注销证明;
(6)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7)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护照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及小二寸照片2张;
(9)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10)被要求的其它材料。
办理地点:崂山区同安路189号103房间 103房间(每周一、三办理)
电话:85913226 联系人:朱峰(处长)
2.《外国人居留许可》:
(1)单位介绍信;
(2)《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3)护照原件、居留许可复印件;
(4)专家证原件、复印件;
(5)原工作单位的合同终止证明、推荐信原件;
(6)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8)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9)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交护照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
办理地点: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 宁夏路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