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护照手续
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需要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照相);
2.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照相(须穿深色衣服)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也可以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选择出国证件申请):
http://www.sdcrj.com/wwwroot/sdsgatcrjzwfww/bgxz/251056.shtml
注:请正反打印 。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
三、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
1.首次申请 200元/本;
2.换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3.原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 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4.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补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5.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6.加注 20元/项
7.申请表 免费